無負壓變頻供水設備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1. 無負壓變頻供水設備應滿足市政管網的相關約束條件: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超過取水量的現象。
非負壓力供水設備應確保它是基於有限的城市供水網絡的流量,也不會打水以外的限製在任何時間,以維持操作安全的供水網絡和相鄰用戶供水的穩定性。
(2)非負壓供水設備應具有有效防止負壓、壓力振蕩和回流的功能。管道不允許有負壓、氣體積聚和回流。
2. 該設備應確保以恒定壓力向用戶提供安全穩定的水。
(1)無負壓供水設備應采用泵出口壓力恒壓控製或對供水管道不利點恒壓控製方式。該壓力值可在現場試水時進行設定和調整,以滿足用戶的水壓要求。
定壓控製穩態精度要求:設定壓力與實際壓力之差不得超過±0.01mpa。
(3)控製係統的動態性能要求:必須平穩調整,無調整衝擊,響應速度合理。避免浪湧、破裂、水錘現象。
(4).無負壓供水設備應具備控製功能要求:必須具備雙泵定時開關功能。故障報警停機泵功能。上限壓力由進水壓力控製設定。水泵啟動時,可根據設定的壓力值自動調節出水壓力,達到下限壓力時,水泵停止工作。必須有一個按鈕來手動開關水泵。當自動功能出現故障時,必須手動開關水泵,以免影響用戶用水的安全及市政管網的運行。
3.無負壓管網直供設備的生產、安裝要求:
變頻器控製櫃中的電氣元件必須采用以下國外知名品牌,如施耐德、ABB、西門子等。水泵變頻器必須選用下列專用水泵變頻器品牌:丹佛斯、Omon、ABB、阿倫布拉德利。不允許使用通用變頻器。控製櫃麵板上的各種指示燈和儀表齊全。指標準確清晰,距離2米即可分辨出指標內容。變頻櫃需要BA係統集成,提供與約翰遜、霍尼韋爾、西門子樓宇控製係統開放的通信接口。
(1)無負壓變頻供水設備應具備但不限於以下BA功能:各泵的運行狀態、各泵的故障狀態、供水管網壓力。
(2)設備的進水壓力控製應通過壓力傳感器或遠程壓力表控製。不應使用電接點壓力表。出口壓力可選用壓力傳感器或遠程壓力表,進水時最好選用壓力傳感器。
(3),泵必須采取以下國外知名品牌:格蘭富(CR係列),ITT惠勒(SV係列)或不鏽鋼泵、二手設備進口水泵、水箱、管道、閥門、管件等所有涉水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設備的不鏽鋼材料製成的SUS304不鏽鋼食品級應使用工業產品。水泵進出口必須連接不鏽鋼波紋管。
(4)。無負壓變頻供水設備配置要求:兩個泵,有情況下,水泵可以零流量連續調整大流量,滿足24小時的頂部和底部的水的變化,另一個作為備用泵,泵和備用泵時間平滑切換時間,以避免泵泵死時間長,影響水質。
(5)確保設備從大氣中分離,完全封閉的操作,完全消除二次汙染,確保連接和操作在有限條件下的自來水管網,不會產生負壓管道影響和其他隱患,影響管網供水安全的隱患,具有相關的資質證明。